2001年4月,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黄金“统购统销”的计划管理体制,在上海组建黄金交易所。2001年11月28日,上海黄金交易所模拟运行。2002年10月30日,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,标志着中国黄金市场走向全面开放。
上海黄金交易所目前主要进行黄金现货交易,《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则》对交易所内的黄金交易、交割、结算等制度制订了基本原则,此外,上海黄金交易所还制订了具体的现货交易、交割和结算制度。
1、交易制度
上海黄金交易所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宗旨,按照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的原则,采取自由报价,撮合成交,集中结算,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提供黄金交易场所。
(1)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
上海黄金交易所位于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:交易所每周一至周五开市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,交易时间为上午10:00-11:30,下午13:30-15:30,其中15:00-15:30延期交收市场可同时进行交收申报,15:30市场收盘。15:31-15:40延期交收品种中立仓申报,15:40延期交收品种交收申报撮合,15:45交易闭市。自2005年11月8日起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通夜市交易,当时将夜市交易时间定为周一至周四晚间20:55-23:30,2007年3月1日起夜市交易延长为20:50-次日2: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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